神經損傷(腦中風、脊髓損傷、腦傷)後的行走功能相信是許多人在復健過程中的重點目標,這次的臨床指引總共討論八項訓練內容,我將最重要的活動敘述總結(Summary of action statements)和研究建議(Research recommendation)翻譯如下:
- 中到高度的有氧強度行走訓練(Walking Training at Moderate to High Aerobic Intensities)
✓ 活動敘述:
基於有中風患者的證據優勢,針對發病六個月後與其他治療介入相比,有較少的證據顯示不完全脊髓損傷和沒有證據顯示腦傷患者。臨床人員應該使用中度到強度的行走訓練可以改善行走速度和距離。
證據品質:I-II
建議強度:強烈建議在中風患者上
✓ 研究建議:
高強度行走訓練在研究中有相當一致的效果,雖然在強度上的變化仍要加入考量,並且在達到超過80%的心律儲備量(Heart Rate Reserve)時的影響和安全性,在訓練間應進行評估。
- 行走訓練搭配虛擬實境的擴增回饋(Walking Training With Augmented Feedback/Virtual Reality)
✓ 活動敘述:
基於有中風患者的證據優勢,針對發病六個月後與其他治療介入相比,沒有證據顯示不完全脊髓損傷和腦傷患者。臨床人員應該使用虛擬實境搭配行走訓練可以改善行走速度和距離。
證據品質:I-II
建議強度:強烈建議在中風患者上
✓ 研究建議:
未來研究應評估訓練的量和強度來估算虛擬實境結合行走訓練的相對貢獻。此外,特定的虛擬實境系統對於患者的吸引程度會略有不同,她們的相對效率應該被評估。
- 肌力訓練(Strength Training)
✓ 活動敘述:
基於有中風患者和不完全脊髓損傷的證據優勢,針對發病六個月後與其他治療介入相比,沒有證據顯示腦傷患者。臨床人員可以考慮肌力訓練來改善行走速度和距離。
證據品質:I-II
建議強度:微弱建議在中風和不完全脊髓損傷患者上
✓ 研究建議:
高強度(≥70%1RM)肌力訓練與任務型訓練(例如行走訓練)在行走和肌力上的結果上仍須評估相對的效力。
- 腳踏車與臥式踏步機訓練(Cycling and Recumbent Stepping Training)
✓ 活動敘述:
基於有中風患者的證據優勢,針對發病六個月後與其他治療介入相比,沒有證據顯示不完全脊髓損傷和腦傷患者。臨床人員可以考慮高有氧強度的腳踏車或臥式踏步機來改善行走速度和距離。
證據品質:I-II
建議強度:微弱建議在中風患者上
✓ 研究建議:
若是高強度的腳踏車訓練,在數據顯示出對行走功能有潛在好處,未來研究應評估腳踏車結合其它任務型活動並比較其效果。
- 循環及組合式運動訓練(Circuit and Combined Exercise Training)
✓ 活動敘述:
基於有中風患者的證據優勢,針對發病六個月後與其他治療介入相比,沒有證據顯示不完全脊髓損傷和腦傷患者。臨床人員可以考慮循環訓練或組合式訓練(平衡、肌力、有氧)來改善行走速度和距離。
證據品質:I-II
建議強度:微弱建議在中風患者上
✓ 研究建議:
未來研究應考量評估循環及組合式運動訓練的量、種類和強度,並與時間相符的治療,來合理預期改善慢性中風患者、不完全脊髓損傷和腦傷的行走功能。
- 平衡訓練:
A:坐姿/站姿給予不同的回饋/重心轉移(Sitting/Standing With Altered Feedback/Weight Shift)
B:給予震動的擴增回饋(Augmented Feedback With Vibration)
C:給予視覺的擴增回饋(Augmented Visual Feedback)
✓ 活動敘述:
A:基於有中風患者的證據優勢,針對發病六個月後與其他治療介入相比,沒有證據顯示不完全脊髓損傷和腦傷患者。臨床人員不該執行坐姿或站姿平衡訓練來改善行走速度和距離。
B:基於有中風患者的證據優勢,針對發病六個月後與其他治療介入相比,沒有證據顯示不完全脊髓損傷和腦傷患者。臨床人員不該使用坐姿或站姿平衡訓練搭配額外震動刺激來改善行走速度和距離。
C:基於有中風患者的證據優勢,針對發病六個月後與其他治療介入相比,有較少的證據顯示不完全脊髓損傷和沒有證據顯示腦傷患者。臨床人員可以考慮使用靜態和動態平衡策略,搭配虛擬實境或視覺回饋來改善行走速度和距離。
證據品質:I-II
建議強度:強烈建議在中風患者上
✓ 研究建議:
未來研究需確認那些平衡結合虛擬實鏡的正面研究結果,包含潛在有效研究,利用不同遊戲系統及有關數量、類型和強度的詳細訊息。
- 懸吊式體重支持跑步機訓練(Body Weight–Supported Treadmill Walking)
✓ 活動敘述:
基於有中風患者的證據優勢,針對發病六個月後與其他治療介入相比,有較少的證據顯示不完全脊髓損傷和腦傷患者,臨床人員不該執行懸吊式體重支撐跑步機訓練。
證據品質:I-II
建議強度:強烈不建議在中風患者上
✓ 研究建議:
未來研究應評估踏步活動的數量和強度來確保患者自願參與。
- 機器輔助行走訓練(Robotic-Assisted Walking Training)
✓ 活動敘述:
基於有中風患者和不完全脊髓損傷的證據優勢,針對發病六個月後與其他治療介入相比,有較少的證據顯示腦傷患者。臨床人員不該執行機器輔助行走訓練。
據品質:I-II
建議強度:強烈不建議在中風和不完全脊髓損傷患者上
✓ 研究建議: 未來研究應評估踏步活動的數量和強度來確保患者的盡力和自願參與的程度。
總結:
應該執行的治療包括:- 中到高度的有氧強度行走訓練(強度大於60% 心律儲備量或是70%最大心跳率)
- 虛擬實境結合跑步機訓練
可考慮的治療包括:
- 多組數和次數的肌力訓練(大於70% 1RM)
- 循環及組合式訓練
- 腳踏車訓練(特別是高強度)
- 虛擬實境站姿平衡訓練
- 坐姿和站姿平衡訓練(未增強視覺輸入)
- 機器輔助行走訓練
- 懸吊式體重支持跑步機訓練(合併治療師協助行走)
文獻連結: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to Improve Locomotor Function Following Chronic Stroke, Incomplete Spinal Cord Injury, and Brain Injury.
陳俊宇 物理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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